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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西安办展会 最高奖励40万元

发布日期:2013-03-05 16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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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 李媛) 近日,市会展办下发了《关于会展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》。对在我市举办大规模展会或被市政府列入重点发展的会展项目,根据展位数量和招展情况,最高可给予40万元奖励。

《意见》明确对在我市举办的规模大、效益好、带动作用强的全国性、区域性展会,或被市政府列入重点发展的会展项目,根据展位数量和招展情况,分档次给予招徕方或举办方最高40万元奖励。对在我市举办的国内外各类大中型会议,根据举办时间和来宾规格分档次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。对举办超大规模、有突出影响和发展潜力的展会,实行市政府“一事一议”的扶持政策。

作者:李媛

       来源: 西安晚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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